三德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人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人员增补与建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人选[5]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2] - 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4] 记录与规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