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