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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300515三德科技(300515)2024-03-04 17:0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3]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9] 募集资金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9]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机构为公司证券部[20]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组织编制,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0]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草案由证券部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会议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按不同名义分别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总经理审批,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人员职责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敦促披露[21]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多项职责[22][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等工作[24]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25] - 财务部门等对证券部等信息披露有配合义务[29] - 财务部门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向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报送报告[3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多类人员和机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31]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32]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证券部承办[3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记录归档保管[34]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36]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7]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并报深交所备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