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德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300515三德科技(300515)2024-03-04 17: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 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3 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三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