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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00523辰安科技(300523)2024-04-19 23:3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范维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中国工程院相关管理政策及要 求,范维澄先生申请辞去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范维澄先生辞去前述 职务后,将担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范维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2,6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其配偶肖贤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103,7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范维澄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 相关承诺。 范维澄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范维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范维澄先生是我国安全科学领域的奠基者,是公司创始团队的带头人,在任 期间,带领团队躬身实践、锐意进取,充分面向党和国家的重大需求开展科技创 新,培育了丰厚的产学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