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及《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