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2024 年 7 月 10 日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21 号帝斯曼国际中心 28-30A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已对与出具法律意见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基于对事实的 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1 法律意见书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