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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船应急的监管函
300527中船应急(300527)2023-12-29 15:1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66 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唐勇、王小丰、李应昌: 2023 年 12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 丰、李应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2 号)。 公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收入确认不准确、2022 年部分债权坏账计提不准确、2018 年至 2023 年部分关联方 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会 计政策未披露。 规定,唐勇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王小丰作为时任 总经理、现任董事长,李应昌作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