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100 股。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