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年11月修订)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ROVO-NKZD-1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 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