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审核 - 监事会审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董、监事[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授予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2] - 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2] 其他 - 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规定[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5日[5]
激励计划审核 - 监事会审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董、监事[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授予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2] - 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2] 其他 - 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规定[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