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