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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精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0539横河精密(300539)2024-05-16 20:35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50430980 传真:021-50432907 邮编:200122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事项之 泽昌证字 2024-05-02-02 致: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 精密"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