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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540蜀道装备(300540)2024-03-29 18:23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 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五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 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提议召开的除外)。书面 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 6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