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 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八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 务资助。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应严 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