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历程 - 2004年6月2日集智有限成立,整体变更前注册资本3600万元[14] - 2012年3月集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00万元[14] - 2016年9月23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00万股,10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14] 发行相关时间节点 - 2023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11] - 2023年2月3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1] - 2023年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2] - 2024年1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相关有效期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12] - 2024年2月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相关有效期议案[12] - 2024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3] - 2023年8月24日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申请[13] - 2023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12个月内有效[13] 公司现状 -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112万元,股本总额8112万股[15]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8]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74.76万元、1855.83万元和3273.39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534.66万元[19] 募集资金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5460.00万元[19] 发行条件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3] -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23]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23] - 公司及其现任董监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24]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最近一年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24]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相关刑事犯罪和重大违法行为[25]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26] 可转债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8]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相关均价,存续期有向下修正条款[29] - 公司可赎回未转股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特定情况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利[30] 发行进展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内部权力机构批准与授权,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需取得深交所上市同意[32] 主体资格与条件 - 公司系依法成立、有效存续且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32]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可转债办法》相关规定,具备实质条件[32]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34]
集智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