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丝路 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丝路视觉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 号)核准,丝路视 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24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