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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制订)
300556丝路视觉(300556)2024-04-18 18:22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 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履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丝路视觉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 董事)、监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五)体现公司长远利益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