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2021 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 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