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