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敏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2月5日以短信及邮件 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逐项审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拟股份回购的目的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