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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75中旗股份(300575)2024-01-05 19:18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 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