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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75中旗股份(300575)2024-01-05 19:18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