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