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信息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拟用2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砺思星棠海河[3] - 本次投资前,砺思星棠海河认缴金额为15000万元,已实缴0元[14] - 本次投资后,砺思星棠海河认缴金额为25000万元[15] 企业信息 - 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曹曦认缴990万元,占比99%[5][6] - 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曹曦认缴990万元,占比99%[7][8] - 海南砺思星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000万元[10] - 天津天开九安海河海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500100万元[12] - 天津九尚一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31150万元[12] - 天津仁爱万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13] 合伙协议 - 投资协议于2024年8月2日签署,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17] - 合伙企业运营满1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每年召开1次年度会议,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或超50%合伙权益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8] -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方式,管理人为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换管理人需2/3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且机构已登记[18] 出资与费用 -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天津砺思0.40%、海南砺思星潮1.60%、天津天开九安50.00%、天津九尚一号20.00%、天津仁爱万博20.00%、宁波浦润8.00%[16] - 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之后为已投资未退出及未核销项目投资成本的2%[23] -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前10日向有限合伙人发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分三期按40%、30%、30%缴付认缴出资[24] 投资与退出 -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方式包括协助企业上市后售股、直接出让股权或资产、企业解散清算后获财产分配[21][22] - 合伙企业对所有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超完成最后交割后认缴出资总额的120%[29] - 合伙企业不得在单个被投资企业累计投入超完成最后交割后认缴出资总额20%[36] 收益分配 - 源于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的可分配资金累计达500万元时进行分配[28] - 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在取得后90日内或合理时点分配[28] - 有限合伙人投资成本返还至累计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实缴出资额[30] - 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按每年单利8%计算[30] - 普通合伙人及/或特殊有限合伙人追补至累计分配额等于优先回报/80%*20%[30] - 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或特殊有限合伙人[30] 亏损与债务 -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按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其他亏损和债务按认缴出资额比例分担[32]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4] - 合伙人退还金额不超净分配额,普通合伙人及/或特殊有限合伙人退还绩效收益不超完税后金额[33] 报告与审计 - 合伙企业首个会计年度自设立日至当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39] - 合伙企业运营满1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结束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40] - 合伙企业完整运营满半年度开始,每年9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半年半年度运营报告[40] - 合伙企业完整运营满1个会计年度开始,每年结束后6个月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运营报告[40] 投资目的与风险 - 本次投资为利用专业投资机构优势开展业务,实现产业与资本协同,提升竞争力和效益[41] - 本次投资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风险[42] 其他 -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和任职[43] - 公司对本次投资合伙企业会计处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
开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