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熙菱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 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0 人调整 为 29 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