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提名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王安祺先生、贺日新先生、张敏先 生、刘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张学礼先生、蔡四平先生、钟水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