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或者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加强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