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 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利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 上述标的组合。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相 关合格金融机构办理的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