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相军、宋英慧、张晓阳、苏治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邓相军、宋英慧、张晓阳、苏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