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康 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严谨、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 并及时为公司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