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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601康泰生物(300601)2023-12-11 22:11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 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