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