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康泰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01康泰生物(300601)2024-04-26 19:23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1]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6]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15] - 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8] - 节余达到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0]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4]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4] 协议与报告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5] 风险限制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2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顾问出具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