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 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