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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雄极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300625三雄极光(300625)2023-12-13 19:2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含传真表决)[18] 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11]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 会议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相关规定[19] - 会议记录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情况[20] - 会议书面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