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杨槐先 生、叶丽荣先生、吴翀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杨槐先生、叶丽荣先生、吴翀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