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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00629新劲刚(300629)2024-04-24 21:28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 | | 1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33,437.05 | | 17,22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7,380.00 | | 7,380.00 | | | 合计 | 40,817.05 | | 24,600.00 | 注: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 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劲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