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 项,即聘任杜建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卫红先生、王军先生、毛松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毛松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身份、学历、职业、专 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员本人的同意。被聘人员具备担 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资格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