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类。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 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或支付投资对价,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