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1 日 1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希亮先生、张兰丁先生、许卉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