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通知与提议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紧急情况可豁免[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召开与主持 - 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职权行使与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5] 其他要求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6] - 出席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