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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685艾德生物(300685)2024-04-15 18:31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规范其运作。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