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披露规则 - 信息不确定或为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属国家秘密可豁免[3] - 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波动[3] 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 - 申请需填审批表等并附资料,经多环节审核审批[4][5][6] 保密要求 - 知情人保密承诺函保管十年,需明确制度内容并保密[5][16] 其他规定 - 泄露或传闻出现应核实披露,违规追究责任[6][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