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历史 - 公司于2011年11月成立,2015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0] - 2017年7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月10日1700万股新股上市交易[10] 财务审计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论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11]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结论为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12] 利润分配 - 2021年度、2023年度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现金分红[1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就利润分配做其他承诺,未出现未按规定分配情形[12] 股权激励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2024年9月9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16][17] - 激励计划草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0]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人[2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早于公示期结束日[20][26]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自查[20]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并披露[20]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24][25] - 2024年9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激励计划相关文件[27][2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法定程序[22][2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29] - 激励计划目的是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30]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31] - 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起草,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核查,后续需经股东大会批准[32] - 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33][34][3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36] - 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草案内容、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37] - 激励计划草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行[38]
创业黑马:创业黑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