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