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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695兆丰股份(300695)2024-03-29 21: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兆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