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晓蔚、傅建中、金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晓蔚、傅建中、金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