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 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 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 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统一性原则: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 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