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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公司章程》(2024年4月)
300696爱乐达(300696)2024-04-23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72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315.2983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315.2983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冉光文等4人及2家机构合计持股4921.8294万股,比例100%[15]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10%[99]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08]